深圳催债公司 :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要还债吗_1
一、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债权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无需清偿。当面临此类状况时,清算组会计人员将有责任对破产企业所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审计,并将其整理成一份详尽的账目文档。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会与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知情人士进行深入交谈,以便充分了解每一笔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及其相关证据材料。在此基础上,清算组会计人员将会起草一份关于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确认报告,并将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
同时,他们也会对已知的债务人进行核实和核定,列出详细的清单
,并向法院提出申请,向各债务人发送偿还财务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吗?
敬请广大投资人注意,对于此类情况,我们确实有权提起法律诉讼。但在寻找债务人后表达法律行动的意愿同时,失踪者本人也该积极主动地寻觅其下落线索,以便于法院采取强制手段执行欠款。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追索款项,而并非单纯地追求债务人下落。
即使无法确认债务人的行踪,法院亦会将判决书进行公榜公布,以达到追讨债务的最终目标,然而这仍然不能替代债权人亲自出面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的重要性。谈到借贷合同,建议您采用正规的书面文件来记录这些重要信息,因为实际业务中,借款合同通常需要涵盖诸如借款类别、本金币种、用途范围、利率水准、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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