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讨债:打借款官司要冻结财产吗
一、打借款官司要冻结财产吗
在涉及借贷行为的诉讼案件中,倘若出现被申请人可能企图转移财产、规避债务履行责任或者其他有损于债权人权益的潜在风险,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保全措施。这些保全措施可涵盖冻结相关财产,从而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即便债权人未曾提出此类申请,但若人民法院经过审慎考虑后认定确有必要,亦可自主启动保全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打离婚官司需提供哪些证据
打离婚官司通常需提供以下几类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等,用以证明婚姻的存在。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出轨照片、聊天记录等)、家庭暴力的证据(如医院诊断、报警记录等),这些能支持离婚诉求。
3.财产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基金等财产的相关文件,以明确财产状况及分割依据。
4.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抚养能力证明(如工作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利于争取子女抚养权。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增强在离婚官司中的说服力。
三、打离婚官司需不需要财产保全
打离婚官司是否需要财产保全,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争议且财产状况清晰,通常无需财产保全。但如果存在一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或双方对财产价值、分割方案存在较大分歧,为确
在借款官司中,如果存在借款人可能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履行或其他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措施可以包括冻结财产,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和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申请,但人民法院认为必要,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